补充医疗保险办理指南

保险范围:(自付二不报销,二级(含)以上医院可报销)

1、补充医疗保险:社保统筹支付内的门、急诊费用及住院费用(自付一部分)

2、意外保险: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残疾、烧烫伤或身故的。

3、重大疾病保险:患恶性肿瘤、急性心肌梗塞、良性脑肿瘤等31种重大疾病的。

保险比例:

1、补充医疗保险:社保结算后,自付一部分报销90%;生育部分报90% ,上限5000

2、意外保险:社保结算后,自付一部分报销100%

3、重大疾病保险:医院确认后,一次性赔付5万。

报销条件:

必须是医保报销过后才能报销商保。

报销流程:

1、自费用发生的3个月之内予以报销,保留好处方和发票等相关单据,届时报销之用。

2、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收取发票。大家准备好需要报销的处方和发票等相关单据(从医院拿回来的东西都要保管好,而且交给保险公司的原件是不会退还的,如有其它用途请提前说明)交给保险公司业务员即可。

3、保险公司会在报销完成后将报销款打到账户上,理赔完成。

收取发票时间地点:

每周二下午总部一楼餐厅北侧、各大区有具体收取地址,详见附件。(有需要的可以选择任意地点)

报销资料:

1.疾病医疗:收据,处方,检查报告,病历,个人批次理赔申请书,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

2.意外医疗: 收据,处方,检查报告,病历,诊断证明书,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(正反面),事故说明(本人书写),如果是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队责任认定书

3.生育报销:社保分割单+分割单上申请金额对应的单据复印件,未提交给社保的单据原件,检查报告,处方, 个人批次理赔申请书,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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